市场需求超3500亿元!2023年芽苗菜行业关键词盘点!
芽苗菜是一种以植物幼嫩器官供食用的蔬菜,在我国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我国人民很早就有采集植物嫩芽食用的习惯,香椿芽、榆钱等经常出现在餐桌上。90年代初,芽苗菜作为一种新型特种蔬菜在国内开始流行,深受生产者及消费者的欢迎。
进入21世纪,随着先进人工栽培技术的出现,芽苗菜的栽培和生产手段更加现代化,芽苗菜产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有媒体报道称,我国芽苗菜每年潜在市场需求不低于3500亿元,在一些地区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
2023年,芽苗菜生产经营技术交流会召开、芽苗品牌和规模企业不断扩大、企业强化合规和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芽苗菜行业企业聚势抱团、相融共进,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发展成绩单,携手写下了9个属于我们中国芽苗行业的年度发展关键词。
关键词1. 承诺达标合格证
自2021年11月农业农部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调整为“承诺达标合格证”以来,以2022年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版)和2023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代表,作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全国各地均在积极鼓励信用农产品企业和经营者办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并且,在浙江、贵州等省市,2023年已经有多家企业因“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而被处罚。
解析:请广大芽苗菜企业尽快办理“承诺达标合格证”
芽苗菜是居民菜篮子中最常见的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中一项管长远的制度创新。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经将该制度列为法定制度,已于2023年1月 1日正式施行。为做好相关衔接工作,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印发了《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当前,全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都在推广、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及鼓励“亮证”。请还没有办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广大芽苗菜生产从业者尽快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联系,咨询、办理,加强合规建设,实现更好发展。
关键词2. 取水许可证
2023年5月,山东省兰陵县某芽苗菜企业因“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的行为而被处罚5万元人民币;2023年7月,内蒙古赤峰市两位个体从业者因“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而被处罚2万元人民币……近年来,因为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取用地下水而被处罚的案件越来越多。
解析:办理“取水许可证”已经刻不容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之外,所有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目前,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法规,任何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而擅自取用江河、湖泊或者地下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都将面临高额罚款。所以,请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芽苗菜企业尽办办理。持证育芽,合规用水,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3. 标准
2023年12月20日,继《芽苗菜生产流通管理指南》(T/CVMA 001-2022)《豆芽用种子》(T/CVMA 101-2022)两项团体标准修订完成并实施之后,根据《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流程》,由中国蔬菜流通协会芽苗菜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制定《豆芽》、《清水豆芽》两项团体标准也已完成项计划征求意见,进入了起草阶段。
解析:添补行业标准空白,引导企业向更绿色天然方向推进
行业要进步,标准是基础。以“搭建科学的、纵横向立体的,双层次的芽苗菜标准体系框架,推动行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协会和行业骨干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中芽委已经建立了芽苗菜行业的标准框架,并制定发布了两项团体标准,但总体来说 ,芽苗菜的标准工作建设仍属于起步阶段,仍有许多标准化工作亟需补充和完善。
近年来,为了追求更高品质的蔬菜,越来越多的豆芽新品种开始受到关注,更有一些消费者已经选择仅用清水制发的豆芽,企业也为适应市场的需求,通过技术管理升级,推出了清水豆芽、活体豆芽等芽苗菜产品。但目前,豆芽作为新鲜蔬菜,其食品安全的产品执行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并没有适合豆芽的质量标准,更没有适应市场需求的《清水豆芽》标准;作为产业的边界、发展的基础、创新的依托,此次立项的《豆芽》、《清水豆芽》两项团体标准,其正式实施后,不但可以弥补当前国内在相关领域的标准空白,在食品安全的基础上推进产品质量的提升,还将强化产品特性,减少低价竞争,引导企业将豆芽生产技术向更绿色天然方向推进。
关键词4. 设施蔬菜
2月13日,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将“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列为了“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五项工作之一。2月27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将“设施蔬菜生产”列为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新增指标。
解析:芽苗菜关系“菜篮子”和“乡村产业振兴”,应给予更公平的市场和法制环境
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制定印发的《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 年)》提出:到2030 年,全国设施蔬菜产量占比提高到40%,全国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
以绿豆芽、豌豆苗、香椿芽、萝卜苗等为代表,芽苗菜作为设施蔬菜的典型代表和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之一,因为营养价值高、生产周期短、企业分布广、物流半径小等特点,长期以来,对保障“菜篮子”供给安全、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维持市场秩序等方面长期发挥着其它蔬菜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这种优势作用,在新冠疫情等突发灾害和近年全国各地兴办的芽苗菜企业经验中已得到多次验证!
在此,中芽委呼吁相关部门,以法治思维和科学态度正确认识和面对当前行业发展中的问题,营造芽苗菜生产、市场公平健康的法制环境,更好的促进芽苗菜产业链实现螺旋式循环上升,更好的保障广大消费者对芽苗菜的需求,进而带动设施蔬菜和乡村振兴建设标落到实处!
关键词5. 行业会议
11月18日,由中国蔬菜流通协会芽苗菜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中豆华洋咨询有限公司协办,金豆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赞助的2023芽苗菜生产经营技术交流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广东、河北、河南、湖南、湖北、黑龙江、江西、辽宁、山东、四川等全国近二十省市的近90位芽苗菜行业代表出席了会议,并通过专题分享、圆桌讨论,梳理了芽苗菜行业的发展现状,传递出了行业发展的积极信号。
解析:芽苗菜已经回到正常轨道,行业会议是一个新的发展起点
作为芽苗菜行业传递、探讨和解决发展问题,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交流平台,本次会议上,不但有行业专家带来的有关“芽苗菜行业发展情况”“芽苗菜法规标准体系”“芽苗菜生产技术及研究现状”“4- 氯苯氧乙酸风险评估与豆芽残留管理的国际概况”“蓝光调控技术研究”“芽菜种异常分析”“酵素豆芽技术应用”等学术报告,与会代表还就《清水豆芽》团体标准的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申办、企业取水许可证的办理、豆芽用水的处理和循环利用、芽苗菜节水技术、豆芽包装和包装材料的选择、如何预防坏菜、直营渠道的开拓、芽苗菜品牌的打造、卫生和微生物控制、提升同业市场竞争力等行业情况与发展问题进行了发言探讨。
会议最后,吴月芳会长作小结发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有明确规定。芽苗菜作为食用农产品,其监管归属——“生产领域归农业部门,流通领域划归市场监管部门”也已经在多地出台的文件中得到充分体现。我们已经回到正常轨道,希望今天这场会议是芽苗菜行业的一个新的发展起点;我们要重新出发,相互加强同业合作、共同维护行业形象,用更多的好技术、好产品、好品牌,共同推动中国芽苗菜产业进入一个新阶段!
关键词6. 豆芽抽检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抽检信息,通过整理、汇总分析,2023年7月,中国蔬菜流通协会芽苗菜专业委员会发布了《中芽委关于2022年全国豆芽抽检统计年度分析报告》。该报告通过“全国豆芽抽检总体情况”、“豆制品抽检不合格原因分析”等,系统梳理了2022年在全国和地方抽检中,有关食用农产品——豆芽在市场流通环节的问题,为芽苗菜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了参考。
解析: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芽苗菜上农药登记工作
根据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豆芽抽检不合格问题主要体现在:亚硫酸盐、铅以及生长调节剂(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残留。
需要指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八十五条规定: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正)第十六条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第十九条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推进实施。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2020)中未对4-氯苯氧乙酸钠(GB2763.1对番茄和荔枝做了限量)和6-苄基腺嘌呤两种物质未作限量规定。
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芽苗菜上农药登记工作的开展,监管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条例依法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和保障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7. 同业竞争
芽苗菜是生鲜蔬菜,受配送半径、品质要求等限制,长期以来,当有新企业或新市场出现时,芽苗菜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区域市场的竞争、产品价格的竞争和业务公关能力的竞争,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市场的稳定,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也会逐渐消失。近年来,随着企业品牌意识和线上渠道的发展,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已经趋于向“品质竞争”方向迈进。以2023芽苗菜生产经营技术交流会上的企业交流为代表,同业竞争时避免“内卷”,已经成为行业企业的发展共识。
解析:同业之间需要良性竞争和市场共赢
作为保持企业发展活力,塑造企业核心价值的推手之一,在同一市场领域,企业要发展,竞争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应该摒弃“所有竞争对手都是我们的敌人,都必须排除掉”的旧思想,要建立“竞争对手可以是我们的合作伙伴,可以合作共赢”的新理念。进而我们与同业企业组成一个生态系统,我们要做的是打击破坏产业结构的破坏性竞争者,同时争取利润最大化的合理市场份额。
芽苗菜行业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整体,市场需求的繁荣源于消费者对芽苗菜品类的整体感知信任,任何破坏芽苗菜声誉的谣言,我们从业者都要勇于站出来,及时纠正!因为市场竞争而贬毁同行的行为,我们更要强烈谴责!只有保护消费者对豆芽的消费信任,我们芽苗菜才有未来,才有打造品牌、提高营收的发展基础和市场空间,进而让整个豆芽行业良性竞争、进入加速一体化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发展新阶段。
关键词8. 技术革新
近年来,我国芽苗菜产业实现了恢复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总体上仍然大而不强,基础依然相对薄弱,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替代、功能性芽苗菜的开发,新原料使用的许可、保健功能的调整等“卡脖子”“掉链子”问题依然存在。未来,比如清水豆芽、活体豆芽、酵素豆芽、家庭芽苗菜,以及富氢水、酵素、蓝光调控等技术技术在芽苗菜种植中的应用,围绕大食物观,共同发展壮大芽苗菜产业,加快新技术的研究、新产品的开发,仍然是芽苗菜行业专家和企业关注的重点、努力的方向。
解析:技术革新是解决发展问题,实现更好发展的重要手段
比如芽苗菜制发节约用水与废水的循环利用,芽苗菜的废水处理和再利用技术、芽苗菜水温控制和废水的热量提取,再比如芽苗菜的包装材料和保鲜技术、避免豆芽坏菜的方法与应急处理、芽苗菜播种与切割收获机械的数字化提升,乃至芽苗菜种子的专业化、种植的无添加技术、植物刺激素替代研究、产品追溯技术等等,从原材料选择、泡豆、孵化、洗菜、出库、运输、销售等,技术革新贯通了芽苗菜的所有环节。
在技术、市场更新日新月异的当下和产业变化的大环境下,通过生产技术革新,乃至架构调整、产品创新、渠道升级等方面的革新,应对市场竞争,解决企业发展存在或面临的一些问题,将成为相关企业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希望广大芽苗菜企业加大企业尽快将技术革新列到企业的工日程表中,加大对循环用水、无添加育芽等技术、装备的开发和尝试,通过革新助力企业和行业发展迈进更加健康有活力的未来!
关键词9. 品牌芽苗菜
截止到2023年12月20日,据不完全统计,随着商超、线上、餐饮等渠道的预包装芽苗菜产品的增长,全国的芽苗菜品牌已经超过100家。
解析:走品牌化之路,提升芽苗菜价值
长期以来,受制于芽苗菜的销售渠道、售卖方式等因素影响,批发市场和经销商“只比价格”的做法,很容易引发价格战,甚至造成劣币战胜良币,这种产销模式已经严重阻碍了芽苗菜品牌和品质的提升。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包装豆芽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特种豆芽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目前,以河南芽状元、金豆子为代表,包括广西黄宝、福建世纪春芽,四川豆娃娃等在内,一些芽苗菜品牌已经开始在当地消费市场崭露头角,并且凭借优秀的品质,随着其“精品豆芽”概念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了信任和粘性之后,这些品牌芽苗菜也拥有更好的销售价格和稳定性。
经销商认低价格,但消费者认好产品!走品牌化之路,通过直营渠道的建设、消费科普、品牌宣传投入,让品牌芽苗菜在消费者心中生根发芽,不但能打破挡在企业与消费之间的豆芽品牌壁垒;还会因为消费者需要,而倒逼经销商选择品牌豆芽。对于企业的渠道拓展、经营利润提升等,也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