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大部署,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有哪些意义?
今年我国粮食产量虽再创新高,但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经济发展差距的问题仍较突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这是我国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要举措,将与中央财政对主产区的纵向利益补偿机制形成有机整体,有利于进一步缩小产销区经济发展差距,充分调动主产区重农抓粮的积极性,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主产区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3个主产区粮食产量合计54171万吨,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77.9%;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7个主销区粮食产量合计2987.4万吨,仅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4.3%,需要大量调入粮食来满足稳定供给。
与粮食产量的巨大贡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河北等主产区均是产粮大省、财政小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地方财政收入低、人均收入水平低,与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北京、天津、海南经济发达的主销区经济差距越来越大。这是因为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在自然、地理、资源禀赋、历史机遇、发展阶段和产业分工等方面存在差异,发展路径不同。多年来,主产区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每年要投入大量耕地资源、水资源、生态资源和人力资源发展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机会。粮食生产效益低,对财政贡献有限,即便如此,主产区每年还要从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中拿出一部分支持粮食生产,导致生产的粮食越多,财政越困难,影响可持续发展。
从客观规律看,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一种普遍现象,但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势必影响主产区干部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还会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甚至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主销区是国家粮食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建立产销区省际横向补偿机制,是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也是先富带后富、帮后富发展思路的具体实践,能够进一步缩小产销区经济发展差距,实现产销区共同富裕。
产销区省际横向补偿机制是国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主产区利益补偿包括中央财政对主产区的纵向补偿和主销区对主产区的横向补偿。在纵向补偿方面,我国已经构建起中央对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中央财政向主产区倾斜,并不断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增加主产区和产粮大县财政收入;加大对主产区的项目投资,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补力度,提高主产区的经济增长潜力。相较而言,在横向补偿方面尚未建立起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探索的要求,是重大的工作部署。
主销区对主产区的横向利益补偿,该如何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认为应该设立以国家投入为主、粮食主销区投入为辅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金,应以跨省净调入(出)量为依据,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净调入(出)省份补偿资金调节系数和补偿标准。有的认为应该构建粮食产销合作机制,主销区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鼓励域内粮食企业到主产区投资,与主产区共建粮食生产基地、仓储设施、加工园区和营销网络,支持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提高主产区粮食就地加工转化能力,助推主产区从“卖原粮”向“卖产品”转型,从“大粮仓”向“大厨房”转型,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探索只是一个开始。探索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找到破解的办法,为构建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补偿机制蹚出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