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不再对进口冷链食品检出阳性的境外企业实施“熔断”
7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李政良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回答记者关于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提问时,李政良表示,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全国海关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优化监测检测工作,严格监督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
“从全国口岸检出情况看,虽然全球疫情居高不下,部分国家和地区疫情反弹,但近期进口冷链食品检出阳性的数量大幅下降。”其中,“对输华冷链食品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不再实施暂停进口申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
新闻发布会召开的同一天,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公告称,海关对进口冷链食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对输出国家(地区)的防范污染措施进行检查、调查,确认出口国家(地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状况是否持续符合中国进口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暂停进口、撤销注册等措施。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指南有关规定,进行分级分类处置。
该公告自7月8日起执行,同时海关总署2020年103号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的公告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