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越南冷冻榴莲发运中国 特邀认证检测中心终检

由越南 Nam Do 公司与中国合作伙伴签订的24吨冷冻榴莲订单,已于3月24日从多乐省(Dak Lak)Krong Pac 县工厂发往中国。这是自2024年8月19日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部与中国海关总署签署议定书后,越南首次实现冷冻榴莲的正式对华出口。

Nam Do 在今年2月28日获得出口编码后,积极借鉴泰国、马来西亚同行的经验,并将产品送至中国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当前榴莲出口存在诸多挑战。我们通过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确保产品完全符合中方要求,”Nam Do 总裁 吴氏芳兰(Ngo Thi Phuong Lan)表示。在装箱发运前,公司还特邀认证检测中心专家进行抽样终检。

吴氏芳兰透露,公司将扩大生产规模以把握市场机遇。

2024年,越南榴莲出口额达3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6.8亿元),中国是主要市场。越南果蔬协会预测,冷冻榴莲出口有望新增4~5亿美元(约29~36.3亿元)收入。但冷冻榴莲必须满足严格的植物检疫标准,包括碱性嫩黄(BY2)染色剂残留等要求。

越南果蔬协会主席阮清平(Nguyen Thanh Binh)强调,企业须具备四大关键要素:标准化包装设施、认证种植区、冷冻仓储能力,以及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标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原料必须来自越南注册登记的受监管榴莲种植区。

此次突破性出口标志着越南水果加工能力的提升,也为东南亚农产品对华贸易提供了新范式。随着中越检疫合作的深化,预计将有更多越南企业获得对华出口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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