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个关键要点!深度解读2024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近日公布,为方便学习分析,现将文件要点拆解如下。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共分为6部分,共28大条,7800字。

 

关键词

千万工程、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党的领导


 

六大部分概览:

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三、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要点提炼

1、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2、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3、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

4、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支持发展高油高产品种。

5、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

6、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

7、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大豆有序扩面。

8、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9、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

10、完善巨灾保险制度。

11、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

12、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

13、扩大油菜面积,支持发展油茶等特色油料

14、加大糖料蔗种苗和机收补贴力度。

15、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

16、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

17、支持深远海养殖,开发森林食品

18、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

19、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0、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

21、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

22、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加大黑土地保护工程推进力度,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23、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

24、持续整治“大棚房”

25、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

26、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

27、坚持质量第一,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各地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28、支持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

29、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建设等工程。

30、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

31、加快推进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

32、加强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

33、优化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34、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完善联合研发和应用协作机制,加大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选育推广生产急需的自主优良品种

35、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36、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

37、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

38、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

39、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储备安全水平。

40、深化“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加大农产品走私打击力度。

41、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消费监测分析

42、挖掘粮食机收减损潜力,推广散粮运输和储粮新型装具

43、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

44、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

45、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

46、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

47、持续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

48、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打造乡土特色品牌

49、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推进乡村旅游集聚区(村)建设,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提升品质。

50、优化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51、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打造食品和饲料产业集群

52、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加工产业园

53、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54、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

55、布局建设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

56、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

57、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58、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

59、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培育壮大劳务品牌。

60、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模式。

61、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

62、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

63、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64、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

65、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

66、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67、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户厕改造,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

68、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件、成一件。

69、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

70、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71、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

72、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

73、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74、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

75、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统筹建设区域性大数据平台加强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管理等涉农信息协同共享。

76、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77、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78、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

79、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80、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

81、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

82、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83、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

84、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85、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86、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87、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

88、加快推进长江中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

89、推进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

90、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探索“草光互补”模式。

91、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鼓励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92、优化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健全对超载过牧的约束机制。

93、实施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

94、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扩大县域就业容量。

95、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96、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97、全面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

98、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

99、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100、坚持农民唱主角,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

101、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102、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

103、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04、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动。

105、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突出实绩实效,能整合的整合,能简化的简化,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

106、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

107、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

108、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办法。

109、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

110、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

111、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112、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

113、创新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等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模式

114、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

115、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116、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

117、加强高等教育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农林水利类紧缺专业人才。

118、发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作用,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实效。

119、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120、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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