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收入差距,农民增收还要“加速跑”!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5元,同比实际增长7.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28元,实际增长4.7%。农民收入增速不仅高于城镇居民,而且高于GDP增速。
跟粮食安全一样,农民增收虽是个老话题,却是农村工作的永恒主题。每到基层考察,与农民交流时,中央领导同志常常要问老乡们的收入情况,了解家里种了什么、养了什么,日子过得怎样。当前,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的突出表现是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农民增收加速跑,不仅关系共同富裕,而且有助于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全球历史数据表明,城乡收入差距在工业化快速推进阶段倾向于逐渐扩大,在工业化后期逐渐缩小。在美国,随着经济从制造业向知识经济和服务业转移,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得到根本性扭转,农村相比城市的收入差距缩小到20个百分点以内。在欧洲,1820年以前的城乡收入差距很小,但伴随工业化加速,差距持续扩大,自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实施乡村发展计划,差距才逐渐缩小。
近年来,我国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随着工农城乡关系重塑,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9年提前一年实现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22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2013年至2021年,农村居民年均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快1.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2.88下降到2022年的2.45,城乡收入差距在逐步缩小。不过,相比增速,居民个人更多还是看重绝对值以及获得这一收入的难易度。
虽然城乡收入相对差距呈缩小态势,但从绝对值看,差距依然较大且趋于增加。更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增收动能有所减弱。经济稳增长仍面临内外严峻考验,农民务工就业的环境尚未完全恢复,影响工资性收入增长。农资价格高位运行,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影响经营性收入增长。受现实财力限制,转移性收入面临天花板。农村资源资产大量沉睡,财产性收入增长滞缓。因此,农民收入增速不能仅满足于跑赢城镇居民,还要加速跑,才能缩小绝对差距。
推动农民增收,既要立足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也要着眼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开拓新路。市场经济条件下,富裕农民就要提升农民,不管务农还是务工,提高技能、把握市场,都很必要。富裕农民还要减少农民,耕地不能非农化但农民可以非农化,如此既能增加外出非农收入,又能提高留村务农效益。当前,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四驾马车”中最重要的两驾,要针对性采取措施。
经营性收入曾是农民收入的主渠道,目前依然占农民收入的1/3。产业不兴旺,增收就很难。新阶段发展乡村产业,不是简单种几亩地、养几头猪的问题,而是要通过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向优质农产品要收入,围绕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竞争力,实现优质优价;向降成本要收入,以规模化降低生产成本,以标准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向产业链要收入,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有条件的可通过全产业链打开增值空间。
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四成,是农民增收的最大来源。如今,超过四分之三的农民工在省域内就业,超过一半在县域内就业。顺应新趋势,要大力发展县域产业,让就近就地就业有更多选择。同时,既有就业质量不高,一些农民工找不到理想岗位的情况,又有企业“抢人大赛”,大量企业缺少技术型农民工的情况。面对新变化,应强化稳岗政策,提高就业技能,把握就业机会,稳定工资水平。
总体看,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个长期过程,不会一蹴而就,唯有久久为功。而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过程,就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过程,也是农民现代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