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桃属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现状及展望
我国在200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符合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要求。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审定委员会应当颁发审定证书,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推广、销售,但生产确需使用的,应当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还规定,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内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和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于1997年就已颁布实施,对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以及名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表1简要列举了审(认)定品种和授权新品种的区别。
因为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所以越来越受到育种单位或育种人的广泛重视,近年来,申请和授权件数越来越多,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累计受理植物新品种申请1047件,相比上年增加了30%,年度申请量首次突破1000件,累计受理申请5566件。全年授权441件,累计授权2643件。
《中国林业和草原年鉴2019》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核桃种植面积8076270hm2,产量4689184t,核桃油产量30745t,总面积和总产量均居世界第1位。我国是核桃的起源中心之一,分布十分广泛,具有丰富的种质资源。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同起草的国家标准《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 核桃属》(GB/T 26909—2011)于2011年9月29日发布,2011年12月1日实施。本文对2008—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名单)中的有关核桃属新品种权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整理,根据工作实际总结了我国核桃新品种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了展望,以期为我国核桃属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申请授权数量
200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核桃属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二批)。据统计,我国最早申请核桃新品种权的单位是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申请品种为元林和青林,申请日期为2007年11月16日,授权日期为2008年12月2日。如图1所示,2007—2021年,核桃新品种权申请件数92件,平均年申请6.1件;2008—2021年共授核桃新品种权57件,平均年授权4.1件,授权率为72.2%。
申请主体情况
如图2所示,申请主体中科研教学单位获得核桃新品种授权的件数最多,有47件,占比为82.5%;其次是个人,有6件;企业和地方林业局较少,均为2件。
获得核桃新品种授权最多的第一权利人是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有13件;其次是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有12件(表2)。
已授权的核桃品种名称
截至2021年,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一权利人获得新品种授权的核桃品种有元林、青林、绿香、日丽、奥林、鲁青、美黑K2、美黑K5、美黑1号、美黑6号、美黑11号、丰硕、强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获得新品种授权的核桃品种有魁强、中宁奇、中宁强、中宁异、凹底官帽、中牧查香、中宁盛、紫玥、墨玉籽、中洛红、宁林鲜、中洛繁星(表2)。
授权核桃新品种原产地情况
对已授权核桃新品种的原产地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对本地培育或发现的核桃资源进行了保护,山东省有18个核桃新品种获得新品种权(图3),占目前所有授权核桃新品种总数的31.6%;其次是河南省,有11个核桃新品种获得新品种权,占授权核桃新品种总数的19.3%;第三是四川省,有8个核桃新品种获得新品种权,占授权核桃新品种总数的14.0%。
授权品种分类情况
截至2021年,核桃种(Juglans regia L.)中的33个新品种获得了新品种授权,占授权核桃新品种总数的57.9%;其次是种间杂交种,有11个核桃品种获得了新品种授权,占比为19.3%;黑核桃种(J. nigra L.)中的6个新品种获得新品种授权,占比为10.5%(图4)。
通过控制杂交培育的授权品种有12个,分别为元林、鲁文1号、鲁文8号、魁强、中宁奇、中宁强、中宁盛、雪凝红、强丰、野观、野早、野香。芽变品种有2个,分别为孝核1号、新盛,其中孝核1号为辽宁1号芽变,新盛为新新2号芽变。其他品种是在实生后代群体或农家类型中发现经过选择培育而成。
截至2021年,在获得新品种授权的品种中,有9个新品种已通过省级林木新品种审定,分别为元林、中宁强、宁林鲜、中洛繁星、中核4号、中核香、辽瑞丰、绿玥、孝核1号;有6个品种通过省级林木新品种认定,分别为紫玥、汾核1号、青川1号、孝核2号、雪凝红、早发。按照主要应用价值分类(表3),果用品种38个,果材兼用品种1个,材用品种6个,砧材兼用品种4个,文玩品种4个,果及绿化兼用品种1个,园林绿化品种2个,特异资源1个。
我国核桃新品种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对品种权已经足够重视,核桃属植物授权品种的申请和授权数量显著增加,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品种保护意识淡薄。潜在的核桃新品种权申请主体,仍然存在因一个枝条或接穗流失将难以维护品种权益的心理。第二,申请主体企业及个人参与少。新品种权是社会性行为,但目前申请主体还是科研及教学单位为主,全民参与度较低。第三,申请权及使用权转让率不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目前授权的57个核桃新品种还很少有申请权及使用权转让的情况。对于申请权的转让,因授权未生效,具有未知性,没有转让可以很好解释。对于使用权未出现转让,一方面原因是使用人与权利人没有知识产权转化意识,另一方面还存在授权品种的应用价值存在优越性不强的因素。在使用权转让方面,北京紫京核桃有限公司拥有的紫京核桃新品种,因新品种具有紫叶、紫枝、紫花、紫果、紫仁等“五紫”特色,品种权得到较好的转化。第四,政府奖励机制欠缺。《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这方面虽然体现了国家对新品种的重视,但还缺乏相应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以及明确的奖励办法。
展 望
我国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也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运行机制越来越完善,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从业人员对国家标准《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指南 核桃属》(GB/T 26909—2011)有了更好的了解和认知,将不断推进我国核桃新品种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从业人员宜注重和加强原始种质创新,不但要根据生产实践需要,按照育种程序开展有目的的杂交育种工作,而且注意在实生后代中发现有价值、抗逆性强、特异的资源,并积极地挖掘与利用。同时,在核桃新品种申请权及使用权转让方面创新性地开展工作,鼓励授权核桃品种的转移转化,更好地实现核桃新种质在科研及生产实践中的应用,为我国的核桃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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