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村振兴视角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策略
摘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中国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该文基于乡村振兴视角,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以榆林市榆阳区为例,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要性,从两个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策略进行研究和总结。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实践参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培育发展
为更好促进全区农业产业发展,一直以来,榆林市榆阳区都十分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并积极构建了以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为骨干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希望以此巩固全区精准脱贫成果。截至2023年,榆阳区全区录入到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有3586个、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8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并已经成为了榆阳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1、乡村振兴视角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重要意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备一定规模,且拥有生产集约化、主体多元化、组织新型化等特征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1]。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具有三个现实意义:(1)通过加快培育,可以实现对农村资源的有效整合,进而更好地携带农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为农民增加收入途径;(2)通过落实培育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化优势可以得以发挥,既可以提高农产产业整体规模效益,还可以加快乡村产业现代化发展;(3)推动培育工作高质量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可以充分彰显,进而能够带动更多农民主动参与到农业生产中来,这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2]。
2、乡村振兴视角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有效策略
2.1 强化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制定培育方案
根据农业发展现实需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育工作,更能提高培育效果,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因此,为更好落实培育发展工作,要做好前提准备工作——强化调查研究。具体而言,即在开展培育工作之前,要从全局上、整体上调查、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分门别类,以便制定出更具有针对性、更具有可行性的培育方案。同时,为能集中力量解决关键问题、重点问题,实现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还要在开展培育活动之前,落实常态化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心的问题。这不仅可以让培育内容有主有次,还可以切实提升培育实效。
2.2 围绕发展需要,落实多元化发展方法
2.2.1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
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壮大。因此,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做好政策支持工作[3]。如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以通过增加农业资金投入、优化支农资金投向的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完善金融信贷政策,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促使其将更多力量和信念感投入到农业生产中。例如,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扩大规模,在机械设备、农资采购等方面需要更多的资金需求时,应当适当放宽贷款期限;人才培育政策,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获得有能力、有素养的人才支持。为促使青年人才能主动投入到农业发展中来,可针对其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并给予其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这样一来,乡村振兴全面发展的路上便可以有源源不断的力量。
2.2.2推进规模化经营与运行
首先,要引导农民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者。具体而言,相关政府部门要切实发挥自身引导作用,鼓励农民以现金、技术、土地经营权等生产要素作价出资入社,将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转化为“共同发展”“抱团取暖”的局面。这可以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不断扩大。其次,要切实发挥人才作用。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新形势下,切实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才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水平。故此,相关政府部门要念好“育才经”“引才经”和“借才经”。如要立足高素质专业人才缺口,以定期培训、打造培训班、组织讨论大会等方式,强化对专业人才的培育,使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中可以挑起大梁;要依托奖励机制,吸引更多高校农科毕业生、工商业主等,使其能够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切实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要强化与各大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解决技术难题。最后,要重视科技赋能,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主动应用信息技术、数字化技术等,更好地推动农村产业优化升级。同时,相关部门还要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具有良好的内动力。
2.2.3探索新型经营路径
创新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为更好地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保证其可以在乡村振兴中切实发挥作用,要积极探索新型经营路径[3]。首先,要围绕新的发展形势,积极、科学地延伸产业链。如,可根据新时期新阶段农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帮助全区域农户实现标准化生产。其次,要主动探索新的合作方式,让农民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如,可“1+N+N”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模式,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例如:榆林市鼓励以县为单位组建家庭农场协会、联合社、联合会,积极培育产业化联合体:创建30家产业化联合体,加入联合体的有龙头企业3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7家、家庭农场191家,覆盖了粮食、畜牧、蔬菜、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同时,在利益联结机制的影响下,榆林市还辐射带动了农户12.85万户,实现了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龙头企业辐射能力强,是联合体的“发动机”,因此,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可通过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的方式进一步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该方式简单、带动性强、优势突出,可进行推广与复制。最后,要积极探索新的新型经营方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才能不断做大做强。如,要围绕农村产业实际发展需要和要求,持续深化一二三产业,实现1+1+1>3的效果。截至2023年,榆林市共审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68个、用地164849.05 m2,同比增长174.5%。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不断发展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奠定了良好基础,使得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培育和发展之路更加顺畅。
2.2.4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为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有发展目标、学习榜样、建设标准,相关部门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最终实现以优秀的示范,带动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范化发展。如针对财务记账工作,要结合示范创建,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财务记账指导,并且通过微信等途径,讲解最新的财务记账方式;在记账方面引进最新的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理念,若有必要可进行培训工作,让参与人员在掌握技术的基础上开展财务记账,确保这一方面内容的健康与完善,采取系统的手段提高财务记账工作水平,以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健康发展。创建示范点的过程中,可以通过有效的宣传技术,提前制定好示范宣传方案,并系统地分配资金、设备等,利用先进的理念,帮助农村实现科学发展。创建示范基地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结合示范创建的内容,了解农民发展中的难点与困境,针对性解决,深入到农民中去,让示范工作真正走向农村,真正地帮助农民解决问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向好经营铺垫基石。
3、结语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因此,新时期背景下,榆林市榆阳区的相关部门要切实激发自身主观能动性,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工作,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参考文献:
[1]刘凡华.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管理促进新时代农村经济健康发展[J]. 农业开发与装备,2023(2):62-63.
[2]胡轶歆,霍学喜,孔荣.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演变与实践响应[J]. 经济与管理研究,2022,43(8):94-107.
[3]王跃. 农业经济发展的抓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J]. 中国商人,2024(1):21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