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肥料分装销售,存在哪些风险?
近期,一段经销商自行分装大桶进口水溶肥的视频在网络上小范围走红,引起了不少争议。网友对此纷纷发出质疑: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分装后的肥料质量谁来保证?
分装销售模式的出现意味着市场有对应的需求。进口肥料在运输中,一般采用较大的包装,甚至有吨袋或吨桶。对于大规模种植户,这种大包装的肥料可以适应其种植需求,但对小规模种植户来说,则多有不便。正如我们平时买饮用水一样,大桶装的价格总是比小瓶装的价格更实惠,肥料也是如此,经销商进购大包装水溶肥可以获得更多的价格优惠。而在实际销售中,小农户或者家庭花卉用肥对于此类水溶肥的需求量较小,几升就足够解决问题。同时,大包装肥料长时间存放更容易产生潮湿和酸性问题。上述几点原因,催生了对进口大包装水溶肥进行分装的需求。
笔者认为,分装需求的产生有其合理性,但不代表这样做就是合法的。分装肥料的过程也是化肥生产的环节之一。针对分装进口大包装肥料的市场需求,国内也出现了很多专门做肥料分装的加工企业。既然是生产加工,就应取得相应的化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同时,根据目前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实行肥料产品等级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备案。此外,《肥料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肥料分装企业应当保证肥料产品质量,不能改变原肥料产品成分和含量。分装的肥料产品应当标明分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但经销商私自分装肥料,通常并不具备生产许可证,也达不到相关的要求和标准。也因此,私自分装肥料存在着很多问题,引发了网友们的担忧。
一是分装销售肥料是否得到原生产厂家的授权,对方是否知情,如果肥料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该找谁负责?
二是分装后的肥料包装与标识可能存在标注不清的问题。根据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382-202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不管包装大小,肥料都应该满足该标准的要求。
三是私自分装肥料的过程是否卫生,会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四是经销商私自分装肥料考验人性,可能会出现“越卖越多”的兑水情况。
在另一大类农资产品农药上,对于委托加工和分装的规定就比较明晰,或许能为我们带来一些借鉴。《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生产假农药和劣质农药的相关情形进行处罚。
但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在肥料分装的管理上还存在着不足,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关注这一现象,并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
来源:农资导报
作者:艾洛
编辑:陈然
审核:翟怡婷
监制:郑红燕